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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雄醫學大學 函

受文者:全校各單位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99年3月9日
發文字號:高醫心教字第0991100951號
速別:普通件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普通
主旨:公布本校「優良教材獎勵辦法」修正後全條文,請 查照。
說明:
一、本辦法經99年1月6日98學年度第1次教師發展委員會及99年2月
  11日98學年度第7次行政會議通過。
二、本辦法張貼於法規資料庫(http://winfo.kmu.edu.tw/law/)
三、條文內容請各單位於本校法規資料庫中自行檢索後,可將【word公文版】下載使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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