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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旨:個人如有郵件需寄到學校代轉,請務必通知對方寄件人要註明收件人之系(所)年級或服務單位,請查照。

說明:

一、邇來發現寄至本校代轉的信件或包裹,收件人未註明就讀之系(所)年級或服務之單位名稱,致造成分信之困擾或時效耽誤。

二、請各位若有信件或包裹需寄到校方代轉時,請務必告知對方寄件人務必填寫收件人就讀之系(所)年級或服務之單位名稱,並註明服務單位之分機號碼或手機號碼,俾便即時通知領件。

三、總務處收發人員不負責代繳運費,包裹的運費請由對方寄件人付清,敬請配合。

總務處收發室敬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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