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語言與文化中心公告

   主旨:公告本校語言與文化中心所開設「進修英文」課程,請各學系所轉知學生。

    依據:10556日「104學年度第2次校課程委員會」會議指示辦理。

公告事項: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一、「進修英文」為一學期之選修課程(0學分),每週上課2小時。課程由通識教育中心之語言與文化中心配合各系所畢業門檻之標準,依其對等之「歐洲語言學習、教學、評量共同參考架構」(CEF)指標分班授課(如:進修英文-B1 Threshold、進修英文-B2 Vantage)。修習「進修英文」課程合格之學生等同通過畢業門檻標準。

二、修習「進修英文」課程者須具備以下資格:

    ()97學年度()後入學學生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)在校期間須至少已參加1次英檢考試,而考試成績未達其系(所)畢業門檻標準。

   ()限大二()以上學生及碩士班學生修習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 三、105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時間:即日起至105830日止,逾期不予受理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四、申請程序:請進入校務資訊系統學生資訊系統輸入學號及密碼→D.2.5.05證照(含英檢)維護,於此系統維護資料完畢後將申請表印出,並檢附英檢考試成績單影本送繳語言與文化中心。

語言與文化中心

電話: (07)3121101分機2116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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